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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存入的话费算不当得利 数额较大或构成侵占罪

时间:2012-01-30 09:28来源: 作者: 郑州律师 点击:11

  “前晚手机欠费停机,只好上网给自己充话费,没想到摆了这么个乌龙。”在长沙打工的小雁回忆起自己的倒霉事,原本以为号码用了几年,闭着眼都不会弄错,不料居然就将6020输成了6002。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淘宝上存话费,她也没仔细核对号码就付了款。等看到屏幕上的提示信息说“已为6002存入100元话费”时,她才感觉到了不对。

 

  回过神来,她立马拨通了对方的电话,接电话的是个年轻男性。听说小雁误将话费存到他手机上,对方马上查询话费余额,发现余额果然增加了。但当小雁要求他将误存的话费再给自己存上时,对方立马表示目前不在长沙,不方便。尽管不抱希望,小雁后来还是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,希望他在回长沙后能将话费给自己存上。

  虽然几十上百元的话费在很多人看来是小事一桩,不值一提。但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理表示,即使数额再小,误存的话费也算不当得利。

  对于不当得利,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92条规定:“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”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>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31条规定:“返还的不当利益,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。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,应当予以收缴。”

  “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。”李理表示,如果构成侵占罪,轻则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,重则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(记者 饶丽)

责任编辑:段淑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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