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6日,有焦作市民向本报投诉称,自己楼下有3个鞭炮零售点,房后还有两个鞭炮仓库,心中感到不安。 记者在现场看到,投诉中提到的居民楼位于焦作市解放西路与普济路交叉口东侧路南,一楼为商铺,上边5层楼为居民居住。商铺自西向东有糖烟酒综合经营部鞭炮经营部、焦作市福安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、焦作市广聚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3个展示厅,展示厅内堆放着各种烟花鞭炮,展示厅外也摆有各种鞭炮。 记者上楼后,站在居民的阳台往下看,紧挨着楼体是两座仓库。仓库是油毛毡和隔热板搭建的简易房,库房内堆满各种鞭炮。 居民吴先生告诉记者,这两间仓库下面还有一个地下室,也存放了大量的鞭炮。尤其是临近年关这几天,每天上午8时许和下午3时许,是搬运鞭炮的高峰期。看着这么多鞭炮堆在楼下,他的心里很不踏实。还有几户居民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。 记者采访时,一自称是福安公司副总经理的人承认,鞭炮仓库与居民楼为邻的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。他说,这个仓库只是个临时中转的仓库,也就春节期间存些货。居民如果感觉住着不踏实,他们公司可以按居民买房时的价钱(360元/平方米)退房款。 对于中转仓库的说法,焦作市安监局危化科一工作人员听后很疑惑,他说:“我干危化工作这么多年,没有听说还有鞭炮中转仓库这个说法。” 根据国家有关鞭炮仓库存储有关规定,对零售经营网点成品存量,一般不应超过50自然箱。对鞭炮批发企业的仓库存储明确规定,按药量3吨至4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,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,而A级、B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更为严格。(来源:大河网-大河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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